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港厂区雨污水管道维修工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 作者:新宁物流 | 发布时间: 2024-12-24 | 437 次浏览 | 分享到: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南港厂区雨污水管道维修项目进行询比文件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雨污水管道维修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XM0101202430004

2.3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阳光西路760号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建设规模:地下雨污水管道改造697米

2.6报价格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2.7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

2.8服务期限/工期要求:15天。

2.10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规范技术要求。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

承接的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承诺)。

3.2业绩要求:

3.2.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揽过三项类似的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2.2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负责过一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市政雨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注意:容许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重复计算。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

没有施工合同纠纷被告方诉讼案件。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

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

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

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

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

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凭企业营业执照进行报名,报名邮箱:lihaizheng@xinning.com.cn。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不收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电子响应文件,

接收邮箱:lihaizheng@xinning.com.cn。

5.2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需加密,密码于2024年12月27日14时00分发送至接收邮箱。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新宁物流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州经开区经北一路与第九大街西150米兴邦大厦9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2-57428887/15950910866

邮    箱:lihaizheng@xinning.com.cn


监督单位(部门):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邮    箱:wu.jian@xinning.com.cn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3 日